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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男人,说到要做到。。。。。《只爱一个人的承诺》 词曲:章寅

[ 19338 查看 / 35 回复 ]

如果不唱,那请问,我在直播时应该怎么说?我总不见得拿我的工作当最后的挡箭牌吧,当初参加是公司决定的。如果要不得罪老板,又要不唱,请你告诉我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那时候做的是录音师,我的老板已经通了关系要我去参加,我怎么办?得罪老板?还是让老板得罪电视台的?
可见旁人永远也理解不了当时的情况。我真不该回来。
另回复19楼的兄弟,
我已经不是圈内的人了。
最后编辑zy67_melody 最后编辑于 2011-10-16 21: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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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音乐,认真走完我的音乐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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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向大家讲述自己和女友的故事,我想应该有想过作为对这份感情的一个的留恋与回忆。 但是楼主有没有想过,这样先讲述自己的故事,最后给出自己的新歌,会给人做作的感觉呢?

你可以不这么想,甚至愤怒的否认,但是不能避免别人不这么想或者去利用这一点。导演当时让你唱,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对节目的商业化有好处,还是因为他被你和她的故事感动?如果是后者的话,也不会出现不得不唱的后果吧?因为你向大家讲述你的歌的方式,歌被利用成了提高节目利润的工具,这也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吧?

即使楼主不服气,但是想想看,初衷是美好的吧?但如果继续这样做的却让别人觉得这是一段被利用的感情的话,谈起这首歌,却会有人说就是那个炒作的XX,你会开心吗?已经走了的她会开心吗?

为女友写的歌,可以尽情的唱,让每一个人听。但是关于她的故事,放在自己的心里就好,只要当歌声传到大家耳中的时候自己明白,他们听到的是为她而作的歌,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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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各位观众,各位公司的领导,以及尊敬的导演,评委们,我不能唱这首歌。这是我给去世的女友写的珍贵的曲子,我只唱给我的女友听,所以抱歉了,我不能在这唱这首曲子……我会用另一首我拿手的歌曲作为补偿,不知大家能否能接受我的任性。”
    如果这样说,不知底下的观众是否会鼓掌呢?评委说不定会感动得流泪。导演说不定会痛哭流涕。观众们可能会更喜欢你。
    但这些也都是我的YY罢了,未历经社会凶险,LZ的苦衷我无法理解,但看你这么为难,也算认同了。只是令我遗憾的是……你还是唱了。
    最后编辑Annita 最后编辑于 2011-10-16 21:57:12
    和老婆大人好好过日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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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看了你给的所谓“两全其美”的办法,我算是明白了。我也只能用一句话形容:“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你也永远你不会理解连带责任。更不会想到有人就会因此遭殃,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挖掘你所想要知道的问题。
    对不起,我的形容词有些过分,也请你不要生气。(这话谁都会说)
    好了,原来只是来发个帖子,现在也没料到有个二货会歪曲他人思想,把一种心情硬是扯到另一个心情里。
    OK啊。你很牛B。
    我还是那句话,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不理解的人,永远不会理解。多说也无益。既然那么不受尊重,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最后编辑zy67_melody 最后编辑于 2011-10-16 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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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有些事差不多就可以了吧。
    A兄近来忙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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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样说,不知底下的观众是否会鼓掌呢?评委说不定会感动得流泪。导演说不定会痛哭流涕。观众们可能会更喜欢你。"
    看来lZ把我的这句话当成反讽和无聊的歪曲了,事实上我只是单纯的在找两全其美的方法,我觉得也许这样说大家也会理解你,如果你把这句当歪曲和反讽,那我解释一句,不是这样。如果你觉得我“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点我承认,所以在回复中说“LZ的苦衷我无法理解,但看你这么为难,也算认同了。”后面我的认同,就是对你这种无奈和为难的承认,理解。

    “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挖掘你所想要知道的问题。”
    “现在也没料到有个二货会歪曲他人思想,把一种心情硬是扯到另一个心情里。”
    我可以再重复一句我的话:“我看不爽你在选秀节目里唱为死去的女友做的歌”,让我重复几次我都会说,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LZ在后面对这个做法做了很充分的解释,我虽暂时无法理解,但还是表示认同,因为身在江湖的确有各种身不由己。但我还是为LZ的选择表示遗憾,仅此。

    “对不起,我的形容词有些过分,也请你不要生气。(这话谁都会说)”
    嗯,你说的话明显是误会了我上面的话,觉得那是反讽,其实只是表面意思而已。至于你所说的话,无论是否让我生气,我都会认真思考和反思。

    “既然那么不受尊重,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我并未不尊重LZ,我也不会挽留LZ,我发帖说话都问心无愧,有理说理,有错道歉。如果你想说我刻意歪曲你的意思,只能说没有。我只是从你的帖子里读到了不爽,进而表达。总结来说,如laputachen所言,我执着于“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应该让这首歌在选秀节目上唱。”而LZ显然是经历了社会的无奈,身不由己,才不得不唱出,而且认为我的想法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点我也认同,不过这些都不能阻止我为“LZ还是唱了”这个事实表达遗憾。说白了是处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的思想的碰撞。解释清楚便可,何来歪曲之意?LZ解释到自己崩掉,骂人后离开,只能再次表示遗憾。要怪,也只能怪你闷骚,一开始不把你“不得不唱这首歌”的苦衷说出来。试想你在论坛看到一个人发歌。这个人你又在选秀节目里见过,唱的又正是这首在论坛发布的歌曲,而且还是给去世的女友做的歌。我是否可以很合理的从中读出不爽呢?这样容易引起误会的地方,这样的苦衷,是否应该在帖子主楼里就稍作解释呢?如果你搞动漫歌曲创作,同人本创作,即使是同人贩卖,keyfc也会支持,因为是同人作品。既然是3次元歌曲,又是在选秀里唱过,LZ发帖是否意识到不妥,是否该在帖子里稍作解释呢?
    最后编辑Annita 最后编辑于 2011-10-16 2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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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我可以多嘴一句么,lz和A叔都觉得对方无法理解自己的想法,加上天干物燥阳气重,其实心平气和说不好么?|                |我倒是觉得如果我站在lz的立场上,对A叔的质问必有不满之处,因为楼主也有自己的苦衷,想必楼主比A叔考虑得更多,但是想到不能因自己的感情而妨碍到他人,故有此选择,本就出于无奈,心中不平,却又遭他人指责,必定火冒三丈,而且两人的感情却要外人指点,肯定更为生气吧|              |我倒是觉得,A叔的行为已经是对楼主隐私的一种伤害,不管怎么说,歌声是无罪的|            |A叔是希望楼主能珍惜自己的感情,言语或有些过,也请楼主理解,毕竟也许在这次争论后,A叔可以成为你谈心的人,这样的人一生太少,楼主阅历比我丰富,想必深有体会|          |以上是一213高中生的狂妄之言,不过都是咱内心所想,如有冒犯,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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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是看得很开,有些事情只能用吵架的方式才能相互理解,至于LZ闷骚,有苦衷不说,还没吵完就走了,俺也就没办法了,不过多少理解了些别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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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从这贴是可以看出,楼主是挺单纯的追求音乐创作的,但无可奈何的要在演艺圈内对现实妥协,让自己对前女友的感情被选秀节目的导演利用去赚观众的眼泪和人气。而且这样的故事被挖出来后,还会遭到人无理的质疑觉得楼主在造假煽情,即使在KeyFC还会被人觉得是在利用前女友的故事。经历这些之后,楼主可能可以理解一下小汀同学的话,就是这种真正真挚的感情,还是自己珍藏在心里最好,放出来了,难免会被社会误解亵渎,特别是在选秀节目这种商业情景。如果要帖歌曲,就直接贴,最多简单的加一行字“这首歌是为纪念某人”就足够了,大家也能就事论事的谈歌曲,注意力也可以不被转移到楼主自爆的悲剧故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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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完最后这贴,之后绝不再争辩什么,不然就是在残杀我自己的身体!
    对于你的做法,我和我身边的朋友感到的已经不是不满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了解我的人都会愤怒!我在你的帖子里不止一次的看到“我理解楼主,也深表同情,但我对楼主已经唱了的事实深表遗憾”等此类的话。突然间我感到圈中的恶心言辞又出现在了我面前啊,我从你的行为上根本看不到你所说的同情,我也完全感受不到你所谓的理解。试问,一个深表同情的人,会不会在我第一次婉言拒绝回答你提出的问题时,还能这么斩钉截铁的要求回答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么?我一忍再忍,忍到现在我忍无可忍。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在KFC发作品帖子,向来喜欢把来由说的详细些。你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提出。至于旁人怎么理解我没办法阻止,但你有必要在一个问题上刨根问底,咄咄逼人,一定不达目的不罢休么!那我试问,你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到底是要知道你“所谓”的答案,还是其他什么?现在好,我不想说的隐私都公布于众了。你满意了?那这件事情发生到这种地步,到底是谁的错!很明显,你就是希望把问题扩大化了,然后可以让所有人都来支持你的观点。完了在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语句来推脱自己的责任。
    所以你能看开自然也很正常。毕竟你在作出这一系列的举动之后,根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引用你的一句话:【我可以再重复一句我的话:“我看不爽你在选秀节目里唱为死去的女友做的歌”,让我重复几次我都会说,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明白人都看得懂,你要表达的根本不止这些。不然你早收手了。
    现在你如意了,因为我被你说的不能反驳,被你说的人人都支持你的观点,你的目的也达到了,你高高在上了。在我看来,你已经和那个R的行为没什么区别了。一个人连最起码容忍的胸襟和道德底线都没有,你如何在社会上解决问题?所以,我还是只用那句话来形容,你也永远你不会理解“连带责任”。更不会想到有人就会因此遭殃,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别人因为你的举动,所要付出的“代价”!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达到你要的“目的”!
    【我倒是看得很开,有些事情只能用吵架的方式才能相互理解,至于LZ闷骚,有苦衷不说,还没吵完就走了,俺也就没办法了……】呵呵,这个和圈里的某些做法很是相同啊。
    一个人只会斩草除根,赶尽杀绝,那是种什么人?可想而知!
    恰恰这样没有胸襟的人,在我和我朋友的世界,是没有办法被尊重,也永远不会被原谅的。我也没有这样的大度和胸襟去体谅。
    话已至此,多说无益。要给差评的人赶紧给,要喷口水的赶紧喷。
    至于我,去找一个自己可以发来由的地方去发帖子。哪怕是0点击,至少我可以发得安心。
    最后编辑zy67_melody 最后编辑于 2011-10-17 0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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