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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 特色讨论区 - » 键社茶餐厅 » {纯水}传说中的密室杀人案!大家都来做一回侦探吧!(答案6点公布)
Kunn Kabindun - 2006/2/25 23:59:00
难道真的要"猴儿摸丝"出马了?!
pntgd - 2006/2/26 0:04:00
以下引用Kunn Kabindun在2006-2-25 23:59:28的发言:
难道真的要"猴儿摸丝"出马了?!


估计也米用,只能请LZ公布答案了~~~
03534 - 2006/2/26 2:35:00
以下引用hades14在2006-2-25 21:01:03的发言:
問題是:他是怎麼死的...
所以答案是:死因为頸部動脈被带鋸齒利器割斷,失血過多而亡...

<--- 請54....唸書念到快瘋的某人@@
貌似这才是正确答案?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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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正题……

首先,初步假定为他杀事件。
那某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楼主提供的线索会不会是犯人伪造的,用以蒙骗警方的假线索……
既然没有指纹留下,那代表犯人绝对不会是杀人后惊慌而逃的,起码应该是杀人后仍保持住了一定的冷静(甚至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案),并把指纹抹去的。
那么,犯人应该不会留下其他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的,他很可能会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并制造假线索。
另外,客厅是否第一案发现场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不过要是这样,题目也用不着做下去了…… orz
所以,

假定楼主的线索皆非假线索,
那么,开始分析:
第一,“透明凝固液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物质(可能很关键)?……
起码也要化验一下,让破解者知道是什么东西吧…………
也许那是糨糊?鼻涕?甚至是……??液体?
第二,穿睡衣、无搏斗痕迹。推理是碰见熟人/被麻醉。
正常的话,有人进屋,非熟人的话,一般都不会穿睡衣会客的吧?
被麻醉的情况是看楼上众人分析,某照搬的……
第三,水果刀。现场有无 削好未吃/削好吃了部分/削好吃光/削了一半/未削 的水果?
有水果的话,在桌上好好放着,还是滚到了地上?
这些状态的水果会让推理向着很不同的方向发展……
第四,黑色发夹。可能性太多……
推定不能………
不排除死者有怪异的服装/饰物癖好的可能…………
第五,犯罪嫌疑人。前妻、现妻、情人三个犯罪嫌疑人的区别信息过少,
均可能有杀人动机和让死者放松警惕的能力。
而且不能排除同谋帮凶的可能性。
……

总结:
可能性太多……
无从下手……



再来是假定为自杀事件。
首先要考虑死者的自杀动机(例如骗保险?),然后再次需要考虑现场线索的真伪……
假定死者是看不开自杀的,现场线索均为真,死者也不过是往自己颈部一割了事。

分析:
第一,前妻、现妻、情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解除。
第二,谜之液体。依旧是谜……
不过由于是自杀,可能本物与案情无关,暂时略去。
第三,穿睡衣、无搏斗痕迹、门窗紧闭、无他人指纹。用“自杀”解释的话,比较合理。
第四,水果/水果刀问题。同之前分析。
例如发现一个好好的置放于桌面的削好未吃的水果,那么一时看不开自杀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
……

总结:
依旧是破案不能……


综上,
要破这个案子,没有RP是不行的了…………
而某就正好是那种没RP的…… orz
还是去请RP的王者—— 金田一或工藤 好了………………
Kunn Kabindun - 2006/2/26 2:46:00
楼上的盗版!盗版!!

话说回来,有锯齿的刀一般来说都不会很快,因为锯齿边形成的波浪型表面必定造成受力的不均匀,被这种刀割中的话,伤口会参差不齐,对肉体或者骨骼也会造成不均匀的撕裂伤害,在受到生命威胁时还要承受很大的痛苦,其实就算是被绝对利器割破喉咙依然可能造成挣扎,搏斗等痕迹,至少也应该溅得到处是血,总之啊...这个案件就是线索不够
Kunn Kabindun - 2006/2/26 2:54:00
另外再废话几句:
所谓的密室杀人案似乎是指在有显示为他杀的证据下,尸体在关闭的,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有人来过的空间内被发现.

而LZ的案件里地面上有脚印,那么应该就不算是密室案了吧.当然,这只是个人感觉

另外,既然连指纹都没留下,那么留下脚印实在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有点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嫌疑,一般来说可以依照脚印的大小,形状,特点来判断作案人的大概身高体重等特征,这是福尔摩斯时代就可以确定的问题,相信现代更加简单.

足迹,应该可以确定作案人的脚部特征,如足弓,走路习惯等因素,理论上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人,而且三位犯罪嫌疑人不可能都完全是一个特征(走路习惯一样,穿同号鞋,身高体重一样),所以说留下足迹简直就和擦掉指纹自相矛盾....
03534 - 2006/2/26 3:05:00
以下引用Kunn Kabindun在2006-2-26 2:54:10的发言:
另外,既然连指纹都没留下,那么留下脚印实在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有点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嫌疑,一般来说可以依照脚印的大小,形状,特点来判断作案人的大概身高体重等特征,这是福尔摩斯时代就可以确定的问题,相信现代更加简单.

足迹,应该可以确定作案人的脚部特征,如足弓,走路习惯等因素,理论上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人,而且三位犯罪嫌疑人不可能都完全是一个特征(走路习惯一样,穿同号鞋,身高体重一样),所以说留下足迹简直就和擦掉指纹自相矛盾....
题目是“只遗死者足迹”耶……
-v-bb

另,
是照搬了一些啦…… = =a
那个对他杀的分析全面嘛…………
有意无意中就搬了一些了…… orz

不过某还是比较置疑线索的真确性的说
会抹去自己指纹和留下对自己不利证据有一定的矛盾……
假定水果刀为凶器的话,按理凶手应该会取走,
既然仍留在现场,那么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凶手故意不取走的?
忘记了?(不大可能,既然连指纹都抹去了...)
时间不足?

可能性太多了……
@_@



案件重演:
自杀事件。死者想不通楼主的问题,一时看不开,照着题中的“线索”自杀了……
正好,死者也有前妻、现妻、情人,他们死前几日也曾到访,且均有作案时间……
事情就这样简单…………
冬花白月 - 2006/2/26 3:36:00
我覺得兇器上的指紋是關鍵
最有可能的凶器就是那把刀
若是自殺 刀子上應該會有死者指紋
因為有人看到自殺屍體後再把指紋抹去是非常不合理的
除非是為了嫁禍
但是如果這樣應該會故意留下一些明顯可以推斷嫁禍對象是兇手的線索
而不會留下不確定兇手的狀況
所以排除自殺後指紋被抹去的可能性
當然刀子上有死者指紋也有可能是他殺
然後死者指紋再被犯人印上去偽造的
若是刀子上沒有指紋
應該就是他殺後指紋被抹去
因為一個要自殺的人沒理由去抹掉自己的指紋

"現場沒有其他指紋"
那麼應該就是他殺嘍

不過死者手上的凝固液也挺令人在意
可能是死者故意塗在自己手上讓自己的指紋不印上去嗎
如果這樣的話動機是什麼
再說要使出砍自己脖子的力道就得握住刀
只塗一隻手指也不夠
所以可以排除這個可能性

結論應該是他殺

兇手和殺人手法我就未知了
03534 - 2006/2/26 3:43:00
>>因為一個要自殺的人沒理由去抹掉自己的指紋

不能排除骗保险的可能啊……
要知道,也有伪造他杀现场的自杀案件啊……
自杀的话,有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说起指纹和透明液体,
从自杀角度来看的话,透明液体会否是防止自己的指纹留在刀子上的东西?
(例如 手上抹了胶水,胶水干燥后就如同戴上了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冬花白月 - 2006/2/26 3:47:00
以下引用03534在2006-2-26 3:43:55的发言:
不能排除骗保险的可能啊……
要知道,也有伪造他杀现场的自杀案件啊……
自杀的话,有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題目也沒有給死者保險相關資料
受益者是誰之類的 (受益者有可能偽造他殺)
所以是沒辦法判斷了
pntgd - 2006/2/26 11:20:00
以下引用冬花白月在2006-2-26 3:47:43的发言:

題目也沒有給死者保險相關資料
受益者是誰之類的 (受益者有可能偽造他殺)
所以是沒辦法判斷了



是啊是啊,安安心心等答案算了~~~
FOREVER AIR - 2006/2/26 11:22:00
某PANTGD的想法也太^^^^,够懒的
pntgd - 2006/2/26 11:27:00
以下引用FOREVER AIR在2006-2-26 11:22:14的发言:
某PANTGD的想法也太^^^^,够懒的


我的名字多了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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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某人看多了柯南,对案件麻木的关系~ -_-|||
神羽¢凛舞 - 2006/2/26 16:25:00
汗,为什么是6点??我要出去吃饭了,只能晚上回来才知道答案了......
不过以某神作般的推理,因该就是1个简单的某杀案件而已....
helenzhu - 2006/2/26 16:42:00
死者左手食指查有透明凝固液体残留

嗯~~~~~~~~~~`莫非是指甲油?
windchaos - 2006/2/26 18:09:00
汗一下答案……
闇雨の绝 - 2006/2/26 18:22:00
果然是这答案
汗一个~~
qwe1025 - 2006/2/26 18:51:00
确实
居然是失血过多而亡
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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