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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
原帖由 Koori 于 2008-10-18 9:51:00 发表诉苦?你知道这意味着民事侵权么?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转移物品持有人的持有权、使用权。这种违反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小动作,至少已经构成民事责任连带了,甚至学校也有责任……你怎么就不知道跟自己家里人说呢?= =|||别跟我说什么怕你爸妈打你什么的,屁股重要还是脸重要?没有了PSP一切都是白扯。我上小学的时候只有一台Game Boy,上下学的时候玩着随身带的,因为在桌底放着就被没收了,我记得我老师当
My life for Ai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