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告别一帖留念
在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也会作出同样的抉择,因为这是原则和底线的问题。
某日,A君向我索要B君的照片,我说B君似乎曾告诉我她的BLOG上有发布过,A君于是让我直接传照片给他,诚然,从某文件夹里翻出某张照片直接传过去是很简单,但我还是画蛇添足地在B君的BLOG上翻了几十页把发布照片的页面找了出来,然后把地址告诉A君。因为我觉得,虽然最终表面上的结果是相同的,但是在未知B君意愿以及未确定照片是否确实已公开的情况下,我应该这么做。
我们有时候做事太过于以己度人以至于忽略了别人的感受,某些事情我们可能觉得无所谓,而直接受影响的人却觉得有所谓,那么我们还要心安理得地去做吗?
当然,按经验来说,确实不会有什么人因为知道了真相而真的会怎样怎样,所以陈公公说的是没错的,只是这话不应该由陈公公来说罢了,陈应该说的是三个字。。
另外你把我拉黑名单我一直都觉得很冤的,那次事件上我似乎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甚至后来反而如你所愿帮你做了不少事情,所以我从没觉得需要你原谅什么,你把对象搞错了吧。那么这里也不多说了,有空手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