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咱不太認同啦-3-
不是說這是錯的
只是想說...愛情並不可能把要點都列表出來
像公式那樣是不行的...
因為,愛情沒有絕對..
而且..我個人比較不同意,應該是說不建議或是不滿意第一步的要點一吧...
愛聽啥話就說啥話...連行動也要跟上?...
這..說得難聽點...不就像個跟屁蟲一樣嗎.....
我覺得會做到這程度上,已經不是追求了...
而且,可以認真想一想..
這樣的方法追求得來的愛情...能長久嗎??
其實這樣的說法,跟第二步的第一點差不多..
這我雖有點同意,但不完全是
畢竟,先憋起來不說,是想不自己所愛的人生氣,不快樂...這是理所當然
但,這只是暫時性...
不好的事,如果發生了一次...放著不管,始終會有第二次...
到最後,始終要說,這是不爭的事實..
一直以來,我都很相信一個道理...
不管多麼難聽的話,就算對方多麼的不願聽也好,也一定要說...
最多,說完了,要是真的雙方也接受不了...勉強在一起也沒意思...
應該是說,如果到了這種地步的話,,就是證明了這兩個人根本不適合在一起..
嘛..個人意見啦..
不過事實始終是事實..始終讓咱吐槽一下..
三次元的事...是不可能看清的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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