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纯水}传说中的密室杀人案!大家都来做一回侦探吧!(答案6点公布)
案情本身是否难先甩去一边,福尔摩斯说过,越是蹊跷的案件越容易找到线索,反倒是那些平平无奇的案件让人不知从何下手.
似乎楼主写的就是这样的案件...
以下这两个问题让人难以判断:
1.死在客厅的哪个位置?客厅与洗手间之间?通往卧室的门口?还是沙发附近?位置不清楚不能确定被杀时死者的行为.莫非勘察现场时警察偷工减料?
2.死者手上的液体是什么?透明的液体可以是水,酒,油又或者是麻醉剂之类等等,莫非警察又把这个细节忽略掉了??
至于死者是什么职业之类的细节问题,似乎也是判断的重点要素之一,不过既然LZ不提也就没办法了...
废话结束,现在开始正式分析案情:
关于嫌疑人的设定,LZ可真够阴险,3位全是与死者有身体关系的女性,也就是说她们3位杀人的原因完全可能一样,也就是推理时会变得模拟两可,不过我们就按部就班的说好了.
1.门铃把手上都无指纹,说明凶手是有备而来的,指纹应当是杀人离开后擦掉的.(想象一下戴着橡胶手套去拜访人家是什么感觉)
线索作用:无任何作用,从这点无法判断任何有用信息
2.在没有搏斗的痕迹的前提下被割喉,只有可能是在背后受到攻击,谁也不可能傻愣愣的让人正面一刀,而且还是带锯齿的钝刀.
线索作用:无任何作用,三位嫌疑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被割喉时肯定会挣扎,不可能毫无痕迹,所以怀疑死者曾受麻醉,当然这点LZ也未提及
3.黑色发夹,怀疑是信物,问题是谁的信物完全无法判断.
线索作用:既然无法判断是谁的东西,所以也无任何作用.
4.左手的透明液体,是什么东西?未提及,这个细节感觉有点故意制造悬念误导人的嫌疑...
线索作用:无,无从判断与案情与什么必然的联系.
结论:由于侦察人员的疏忽失职,造成线索的严重缺失,上级指示尽快重新勘察现场,尽快破案,安抚民心.
看来库恩同志没有当侦探的天赋...还是找工藤新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