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常樂」經常被誤解,也經常因為誤解才會出現爭論。
先提供一下背景資料:
《道德经》第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最大的祸害是不知足,最大的过失是贪得的欲望。知道到什么地步就该满足了的人,永远是满足的。 |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
能够了解他人的人是有智慧的,能够了解自己的人是高明的。能够战胜他人的人是有力量的,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是真正的强者。知道满足而不妄想的人是富有的,努力不懈地去奋斗的人是有志气的。言行不离道之规律中的人能够活得长久。躯体虽死而精神仍然存在于世的人才是真正的长寿。 |
「知足常樂」不是一個叫所有人「安於現狀才可以獲得快樂」的勸告。
「知足」是「知道自己何時該滿足」,這是一個人能夠快樂的前提,本身沒有否定「追求」任何事物的意義。
「不知足」即「不知道自己何時才該滿足」,還要不斷深陷在各種「追求」之上,自然就無法快樂起來。
用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錢是有用的,因為要養活自己就要滿足物質需求,而錢是可用來交換物質的「工具」。
路人甲是「知足」的人,他一個月要賺1000塊才覺得足夠:
於是,如果他一個月賺不夠1000塊就不快樂,他賺夠就快樂。
路人乙是「知足」的人,他一個月要賺1000萬才覺得足夠:
於是,如果他一個月賺不夠1000萬就不快樂,他賺夠就快樂。
路人丙是「不知足」的人,他一個月不知道要賺多少才足夠:
於是,無論他是賺1000塊、1000萬、還是1000億,他都不會快樂。
即使他已經月入過億,丙還是會擔心不足夠,反而更努力去賺錢。
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永遠就只有你自己能決定什麼程度才「知足」,自己以外的人沒資格為你下定義。不能因為別人的標準與自己不同,就要求別人按你自己的「知足」標準來生活。
路人甲可能會覺得路人乙太貪心,但如果用「知足常樂」來勸告對方,其實就錯用了這句說話。甲可以說「乙要求每月1000萬才知足是太多」,卻不可說「乙要求每月1000萬是不知足」,因為乙清楚知道1000萬才足夠。
除非,當路人甲已經月賺1001塊,路人乙也月賺1001萬,他們兩人在賺錢的問題上還未覺得快樂的話,才可以證明那種「知足」的狀態是虛假的。而路人丙即使沒有目標,月賺1000萬讓他覺得快樂的話,也不等於「快樂就是知足的表現」,這種不明所以的快樂總是短暫的。
例子裡的「錢」可以替換成任何一種渴望「追求」的人事物:
一個人如果渴望戀愛,卻不知道為何要戀愛,或不知道怎樣的戀愛才能滿足自己,就是一種「不知足」的狀態。只要他一直維持這種狀態,不論追求「成功」或「失敗」,任何一種戀愛都是不可能把他滿足的。
一個人很想實現自己的夢想,例如他想把自己的興趣發展成事實,又例如他想當歌星,他又是否清楚自己「為什麼想要實現這種夢想」?是因為他「熱愛音樂」?如果單純是熱愛音樂的話,為什麼一定要把興趣發展為職業?不想浪費時間在不感興趣的工作上?那一天到底要花多少時間在音樂上才會覺得快樂?是因為他知道「當上歌星有很多好處」?正所謂「名成利就」,那他到底是要多少個人認識自己才快樂?全個城鎮都知道他?全個中國都知道他?全個世界都知道他?要發展到哪一個地步才會覺得足夠?
一個立志成名的人,假設他已經成功了,全世界都認識他,之後就是童話式的Good Ending了?一輩子快樂地生活下去嗎?成功只不過是讓他發現「代價」比「收獲」更大的事實罷了。要舉世知名是很難的,成功之後再要別人忘記你卻是更難的,算一下有多少歷史人物,無論死了多少年還是一直被記住?或許他花了足足半輩子追求名利,剩下來的半輩子卻努力想辦法令人忘記他。
「夢想」不像「金錢」或「分數」般容易衡量,你要定一個可以實現的目標是極其困難,亦等於要「知足」是極困難的。實際上,任何一個「知足」都只不過是事前假設,未到你實現它的一刻都不知道是否會真正滿足。花一輩子精神和時間去爭取「名利」的人,有多少個已經「成功」的人是被滿足的?
「一件容易達成的事情」是不會成為一般人的「夢想」,你不會說自己的夢想是「今晚想吃漢堡包」,除非你一輩子沒吃過好食物。「夢想」總是指那些「遙不可及」和「難以達成」的創舉,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追求者的「偉大」及「優越」。否則,沒人會取笑一個說夢想是「今晚想吃漢堡包」的人,自然也沒人會覺得追求夢想是什麼值得「讚揚」及「敬佩」的事情。
一個人可以透過「追夢」這行為來表現出自己的「與眾不同」,這才是絕大部分人追求夢想的理由。就好像如果沒有夢想,就會變得「跟其他人一樣」,被人看低或鄙視。實際上,如果他自己不反感沒「夢想」的人,也不會產生這樣的被害妄想症狀。如果他正在努力實現夢想,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鄙視及批評那些碌碌無為的人了,即使他尚未成功實現夢想,他已經有了這種資格。
P.S. 因為饅頭「寂寞難耐」,找我來回應他的「知足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