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定義是,音樂區的原創是翻唱者自己唱出聲音並且配合音樂唱楽著
而你這個,因為你說你用的聲音是MIKU
MIKU的聲音總不能說是你自己的嗓音吧......
這跟我原創的理念不太一樣,比較像是結合
我剛剛短消息給小蛋,看看他的意見如何
我的建議是把這帖發到MIKU版區,因為是有關MIKU的歌
但下一次的結合歌曲,也就是說非MIKU的結合曲的話........
土豆星裡面有個土衛三,裡面有個音樂社,可以發到那裡去
總之,這帖我不會刪掉,我先等晚上小蛋回來我跟他談完後
我自己就會把這帖移動到MIKU大家族,所以不需要再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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