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FansClub

首页 » - 特色讨论区 - » 键社茶餐厅 » [警告!]“高法”和“高检”颁布的知识产权新司法中关于IT界的部分
scegg - 2004/12/28 11:24:00
“高法”和“高检”联合颁布的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司法解释,对IT界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音乐下载

  不但提供音乐下载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从网上下载过多音乐,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追究。根据《解释》,定罪量刑的门槛定在1000份。对于下载提供方,如果累计有1000人次以上进行下载,可能就跨越了犯罪的门槛。同样,对于乐迷,下载超过1000首曲目,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的,对于提供网络空间、服务器等的服务商来说,他们也可能被视为为知识产权犯罪提供条件和帮助。

  2.软件下载

  具体情况同MP3音乐文件类似,未经授权软件的下载提供者、网络服务商等可能都将面临定罪量刑的问题。不过,个人下载1000多个软件发生的概率很低。

  3.产销盗版软件

  根据《解释》,制造或者销售1000张(份)盗版文件,就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如果量达到5000份,则将至少面临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7年。

  4.使用盗版软件

  根据《解释》,单位安装3000份、个人安装1000份未经授权软件,就可能跨越了基本的知识产权犯罪门槛。

    5.网游私服

  有法律专家称,根据《解释》,如果网吧业主或其他人未经厂商许可,安装盗版网络游戏服务器端软件,假设网游“私服”,玩家超过1000人,也可能跨越了犯罪门槛。
武藤破坏 - 2004/12/28 11:33:00
= =
按照这样算将有N多人都犯罪了.......
cys_pitaten - 2004/12/28 11:46:00
对我来讲MP3最成问题…………
asuka - 2004/12/28 11:56:00
那下载未在国内授权、发行的音乐呢。还有下载软件的那个……下HG算么 -v-

梦想残光霞 - 2004/12/28 12:05:00
== 如果国内真的能买到正版的话那也罢了……
chilyman - 2004/12/28 12:07:00
这个东西怎么算啊
难道检查你的机子??
还是ISP哪儿查啊
那不是泄露隐私了吗?
空の向こうへ - 2004/12/28 12:21:00
这种东西向来都只有说说的份儿.........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粘土火星 - 2004/12/28 13:14:00
人家日本P2P抓的比中国严多了,照样还是有N多人MX、NY、SHARE等等~~~

另外下载就违法……要是花钱下的东西呢?有正版的情况下再下载呢?
Fishmanzero - 2004/12/28 14:36:00
我犯重罪了……
Prz - 2004/12/28 14:37:00
1000首歌...................................... 这个.........................
要是把我克隆100次.....估计可以免罪........ -_-||||||||||||
louloueva - 2004/12/28 15:52:00
1000份的音乐……好像10000都快有了,1张OST就2、30首,300张就差不多了
触犯一条~

制造或者销售1000张(份)盗版文件,我倒是没销售
不过,APE、MP3等多媒体也刻了快200张,又一条~

使用盗版软件1000份……从WIN3.1到WINXP,大大小小的版本就快10个了
而各个软件的升级之路,也是不少份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到1K,不过,应该在几年内达成,再加一条~

如果真是依法查处,一个都不漏,不知道看动画、听MP3的人,能有几个不坐牢的
那现在各个城市最紧缺的就是监狱了…………
sputnik - 2004/12/28 16:15:00
中国和日本尚未签订知识产权相关的谅解备忘录
恩。。。
辛格尔德 - 2004/12/28 16:21:00
以下引用梦想残光霞在2004-12-28 12:05:55的发言:
== 如果国内真的能买到正版的话那也罢了……

确实...国内的盗版市场远大于正版市场,有时候想支持1下正版都挺难,或者说,完全消灭盗版市场,开放正版市场,会改变人们对正版的看法
theslayer - 2004/12/28 16:58:00
笑话!
个人下MP3与软件的数量怎么查?抄家?
看现在的Z版市场,东西出的又少又慢,让人怎么支持?
至于怎么搞好Z版,不用我说吧(BTW,本人支持Z版适当涨价)?
还有许多地方莫名其妙
搬板凳,看戏了~
asuka - 2004/12/28 17:13:00
日文音乐已经占满偶1块200G了(和Misha的500G还是不能比啊啊),HG占了4块200G。。。

软件什么的再是一块200G。。。。加上已烧录的种种东西。。。 -v-+ 偶貌似会被扒了皮
粘土火星 - 2004/12/28 21:15:00
以下引用sputnik在2004-12-28 16:15:47的发言:
中国和日本尚未签订知识产权相关的谅解备忘录
恩。。。


还有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  ~v~
zhzzz - 2004/12/28 21:27:00
从某种角度讲盗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计算机的普及与发展。如果全是正版windows和office等等就够受的了。
当然我支持便宜的正版软件还有正版CD和影碟。
将来人们都生活富裕了再全面支持正版。
芽依子 - 2004/12/28 21:50:00
嗯,那我看来要终身监禁了...
史莱姆 - 2004/12/28 21:58:00
“如果谁认为自己无罪的话,就拿石头去砸她好了”
因为这便是电脑使用者的原罪。“中国的电脑用户来到世间,每一只手里都抓着盗版和肮脏的东西。”原罪总有一天要赎,只是断罪者还没有那力量。所以我每天都在惶恐中,等待着那一天来临。
  这都什么呀……因为忽然想起好多和老同学开的和电脑有关的玩笑。最喜欢的游戏还是要支持正版的,我的《zwei》就是。但是钱是永远无法回避的吧
okaeri - 2004/12/28 22:28:00
非要认真的话,至少能抓几百上千万人的,修建监狱和扩充警察和武警部队的费用会让财政立刻崩溃。。。所以不用担心啦,除了口头说一说,各级各部门开会讨论讨论,然后抓几只可怜的笨鸡来儆猴,不会有别的事情的
nitekid - 2005/1/3 13:38:00
现在连所谓的正版商家都做不到完全清白,那些音像店里的外国的电影,音乐,有几个是真正的正版呢
nyo - 2005/1/3 15:46:00
一千首歌……远超过了……
一千个软件……很难……
谁规定这么无聊的数字,一千首歌和一千个软件难度系数差很远的说……
粘土火星 - 2005/1/3 17:07:00
一千个软件……操作系统收集狂= =b
Krads - 2005/1/3 19:53:00
呼……貌似偶们都有罪……(忏悔中ing……)
亡灵之猫 - 2005/1/4 16:20:00
我有罪!!!
有罪又如何?
这样的法律有可施行性吗?
保护了商家的版权,消费者的权利又有谁保护?
如今的正版的授权费高出了中国的平均消费水平多少倍?
为了法律的尊严干脆谁都别去学电脑了,谁都别去听音乐了
让整个中国的IT行业腐烂掉!
让整个中国的娱乐行业腐烂掉!
天星 - 2005/1/4 16:26:00
我的生存已经失去意义了.........- -b
我这边想看到写着日文的东西都难...(优之良品除外-v-)
那就十分的不OK了.........- -b
1
查看完整版本: [警告!]“高法”和“高检”颁布的知识产权新司法中关于IT界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