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X)GF的信来了。
我在给她的信中问,“Are u fond of me?”
而后她的回答是“No”,抱歉不能给我希望了。
但是我却感觉不到什么。
她挺善解人意的,所以即使不是恋人,做个知己我也很满足的。
既然已经说白了,那也就没什么了。
p.s:倒是我没什么感觉这点很奇怪的说……也许恋人做不成做知己也不错的关系吧~
回信節選(只選重要的!):
那“沉重”的一段,我在看時心情卻很平靜。 大概是做好了“被發卡”的準備吧……呵呵(苦笑咯只好……)。 我也有說無論你選什么我都給滿分,只要你說的是真心的。 這個結果,我用腳趾想肯定也是真的了(再次苦笑?)。 (這年頭,連槽都不好吐) 無論那誰誰(關系依然很好)也好,曾經的人們也好,“我”也好, 選擇權在于你,只有被你選中的,才有自主選擇進攻還是退散的權利。 我,沒有(三振了?)。 其實,自打上高中之后,我就知道事情不可能了,是真的不可能了(或許還有一點YY式的期望)。 (如果在初中的時候還算“有可能”或“渺茫的希望”的話,但你說“沒想過”,那就是一點HOPE都沒有了。) 時間,空間,全部分割開的兩個人,沒有強烈的羈絆(這個詞……)的話,是不可能超越Einstein老頭子的理論的(你聰明,你理解)。 放心,你說了不加追問,我也就不問什么了,(腹黑語:“有的時候還是知道的少一點比較好。”)。 你不能給我希望,我知道。(至少現在知道了) 但是有你這份支持和鼓勵,我知道沒有你,我接下來,也會走的很好。 本來發這封信,那個問題不是最重要的部分。 而是為了找回我上高中以來已經丟失很久的一種——一種……我不知道,我無法把它具體化。 但現在知道我已經擁有了。
我們不能成為戀人(這個稱呼有點正式……),這是已經決定了的。 但就憑你那份超人的洞察力(……)和對我這個人的理解。 成為知己也不失一個很好的選擇呢,在這樣一種情況下…… 但如果你要我從你的眼線前永遠消失,我會這樣做的<_^。
I used to lose myself in u, but I found it again from u. U striked me, and u Saved me now. Then, we stepped together. We head to another place, different from heaven, different from hell. We know we've got a iron 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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