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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空公主 - 2009/10/17 22:24:00
马甲流放不流放咱倒是不在意,但是关于版主的执法权限和依据问题还是想在这里建议再明确一下:

1.关于版主在非主管版区的评分操作问题:到底几分之内可以认定为非职务操作的普通评分范围。最好明确的数字,不要以原本所在的用户组权限为判断依据,因为大多数人都不会去记自己原本可以评多少分吧?

2.关于流放的程序问题:为了不至于再出现以个人心情为判断依据进行流放,甚至跨区流放的行为出现。建议先在管理组群讨论,由两位以上超版以上的管理组认定可以流放才能流放,其他情况(除了广告君)任何管理组成员(管理员除外)不得私自进行流放操作。如果不在管理群内,请将流放申请和理由发在管理内区,由两位以上超版以上管理组成员确认后执行操作。
windchaos - 2009/10/17 23:32:00
流放错了又不是不能到营业部发帖翻案
规矩没必要掐死还是有弹性点好
况且真的流放错人这种事情2年也不见得会有一次
蓝空公主 - 2009/10/17 23:43:00
原帖由 windchaos 于 2009-10-17 23:32:00 发表
流放错了又不是不能到营业部发帖翻案
规矩没必要掐死还是有弹性点好
况且真的流放错人这种事情2年也不见得会有一次


你要为被搞错的人想想啊,不能说我随便关错人了再放出来就了事啊。流放是个仅次于删号封ip的惩处手段,严格一点没坏处。现在是个斑竹就能流放,实在太宽了点。
囧,连荣誉管理组也能扣两个学分啊……更宽了……
臭男生 - 2009/10/18 1:10:00
好吧,正经的说,如果不是我寂寞的出来换着马甲黑,楼主不至于在那楼里尽发些没营养的吐槽我的吐槽帖,也就不奇怪被斑竹认定为煽风点火分子而得到流放处分,寂寞的煽风点火分子也有我一份。

其实,你们两位这个事情和技术帖那几位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一个同学A说了一句话或者几句话,在同学B耳里或者眼里非常的不对劲从而做出反应,然后同学A认为这有啥的你反应是不是太过了,等等等等,这是个人标准的不同所引起的分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其实有逻辑的漏洞,有些事情自己不喜欢,但是别人却觉得还可以忍受,有些事情别人不能忍受,自己倒觉得没啥,这是理解上的不同,所以这些事情,要说错,都有错,有一部分人说话是有点直接和难听,而另一部分人则很容易因为过分的话语而有反应,攻和受的关系大概,要说没错,则都没错,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发言,去衡量,去应对,不同人碰到一起会吵架一点也不奇怪,但是对于吵架这种没意义的事情伦理的本身就没必要再没完没了地继续吵了。

虽说斑竹的执行准则是版规,但是实话实说,版规不可能像法律一样逐条据细,最多就是一个方向性的最基本法则,所以论坛管理需要斑竹本身进行判断是不可能避免的,否则写个类似于关键词过滤的程序让电脑做斑竹不就行了,所以斑竹这活并不容易,尺度需要好好把握,自我约束和雷厉风行是背道而驰也是两手并重,更重要的是需要没有权限论坛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论坛民众是论坛的主体而不是斑竹,但是斑竹正是维护这个主体健康任劳任怨的女仆,斑竹也是论坛的一分子,两者本来就不该分彼此,斑竹会作为一个通常的个体去参与发言,和职位无关,和其他人也没有区别,一般论坛众在某种意义上也都是斑竹,因为目的是一样的,都是维护论坛整体的和谐,有的时候是需要站在斑竹角度或者这一点来考虑,因为不和谐大家都混不下去,不一定有权限才能是斑竹,版主有权限在我看来最多的意义就是能删除广告,如果一个论坛总是要靠权限去铁腕管理,那么这个论坛在我看来不是一个健康的论坛。

楼主我跟你说过了,把流放当旅游吧,以后说话评分注意与魔女之名相称的应有的格调,否则放任汝使用至今的公主之名的马甲我要以侵犯姓名权为借口予以收回,以先代贝啊朵丽切之名,吾将亲自公权私用把你和我自己流放到土豆岛,永不超生。斑竹下次则可以尝试使用分段式从警告到处罚的逐步管理方法,虽然有些麻烦,而且对我们这些嘴巴贱脸皮厚的家伙可能没什么用,但是至少能从公事公办的角度保护自己的行为正当性,特别是牵扯自己或斑竹本身的事件,公私分明的柔性手腕就显得更加重要,在这一点上看攻击斑竹并不是个特别好的处罚理由,因为马甲也好,真身也好,荣誉管理组也好,该处理的都没有必要容情,否则斑竹作为论坛整体秩序的法人代表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同样己方的斑竹身份也没有必要特别强调,不管对象是斑竹也好不是斑竹也好以前的斑竹也好都是一样的。作为judgement的风纪委员,是作为合法管理组织的一员按照规则运用能力,非风纪委员者,即使你是level5的症候群,运用能力去私人打架也好踢售货机也好,都是非法行为,自从三五年前开始,这里就已经没有大小姐了。权利与责任并存啊,版主也好,老人也好,都应该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信任的人。评分权连着流放权好也不好,但是被赋予刀之人,更是应该可以慎重的使用刀锋和刀背之人,评分权可不是互相攻击的武器,平等的言语上的交锋就足够了,要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吃饭去了。。。
蓝空公主 - 2009/10/18 1:37:00
原帖由 臭男生 于 2009-10-18 1:10:00 发表
好吧,正经的说,如果不是我寂寞的出来换着马甲黑,楼主不至于在那楼里尽发些没营养的吐槽我的吐槽帖,也就不奇怪被斑竹认定为煽风点火分子而得到流放处分,寂寞的煽风点火分子也有我一份。

其实,你们两位这个事情和技术帖那几位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一个同学A说了一句话或者几句话,在同学B耳里或者眼里非常的不对劲从而做出反应,然后同学A认为这有啥的你反应是不是太过了,等等等等,这是个人标准的不同所引起的分歧,


:miffy14:人家当作旅行自然是没问题啦,但管理制度是管理制度,那是两码事。
我这里提的就是学分、流放的限制问题。普通评分愿怎么评怎么评,但涉及学分规模、流放规模的操作怎么都该严肃点吧?学分和流放不是过家家,不是吵嘴。不同意见,大家吵吵闹闹,互相扣个5分10分的很正常,但是随便发学分,随便跨区操作总该有个约束吧?要不我哪天心情不高兴,把xixi给流放了咋办?

顺便,会出现这个马甲纯属手滑,本来就没打算用的。要不是被流放了,没法看其他区的帖,否则不会随便拿出来遛的。




吃啥?给我留点,很久没肉吃了。。。
laputachen - 2009/10/18 2:04:00
积分会员评分的最大范围是人气正负20,好感度正负10,一次评分超过这个范围即是版务操作行为。

关于楼主的第二条建议,有一天我在论坛看到某人装嫩不爽,然后在管理群里说,楼主当时说看不爽就封IP。为确认楼主是不是在开玩笑,我又问如果楼主还是超级版主,真的会去封IP吗,楼主的回答是看心情。而如今楼主的马甲不幸沦为“以个人心情为判断依据”给流放掉的受害者,来此郑重的要求流放不能私自进行而至少需要两位超版或管理员的确认,我觉得楼主发这这贴的动机,是不是也是来自一种心情上的不爽呢?

原来的权限设定本没有什么问题,这次sbod因心情不爽而越权流放楼主马甲的问题,楼主扪心自问自己就没有责任?楼主是老人,就可以随意“调侃”不认识你马甲的版主?我认为目前的权限设置是合理的,体现了对版主的充分信任。版主拥有流放的权限,荣誉管理组可以评学分,就是给各位管理层的信任,信任各位一定会合理的使用这些权限。因为楼主的个案引发的一次越权行为,而去掉这些权限,就相当于去掉对所有管理组的信任。我认为问题还没有这么严重,之前也没出现过乱流放的问题。我相信这次讲清道理后,所有版主包括sbod今后是会合理使用权限的。
鷹月殿子 - 2009/10/18 2:52:00
所以說,咱承認咱的那個說法不對,為了彌補,提出應該明確這個問題的建議。
否則法無明文,再出現類似的事情又如何?明確使用這種職權的適用范圍就是不信任了么?

咱倒沒啥不爽,流放不流放的早就對咱來說沒意義了。但是這件事告訴咱,不管怎么說,斑竹肯定會受心情影響的,小操作影響還小,大操作影響就大,為了提醒像咱一樣的情緒黨,有個規定總是必要的。
要是咱今天沉默不語,下次就能保證不會出現類似的事嗎?會不會讓sbod同學認為這樣的操作是沒問題的呢?
馬甲的身份就該以普通用戶來處理,既然用了馬甲就說明放棄了原本的身份和權利。就像你說的,一開始他不知道這馬甲是誰,那就是以普通會員的身份對待的。如果這真是一個普通會員又該如何?

如果真看咱不爽,直接罵回來就是了或者看到不爽的話直接扣該扣的分就是了,扣得次數多了自然會被流放,咱也就知道人心向背,該干啥干啥了嘛 =口=

嘛,反正規則是你們自己定,自己看著怎么辦就怎么辦唄。咱也還是怎么想就怎么說。舌頭是在自個兒嘴里的,抹布是在別人手里的 :miffy4:
臭男生 - 2009/10/18 2:55:00
顶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说的非常在理,我留着面子没说的话,楼上的楼上都替我说了,楼上的楼上作为本代贝啊朵丽切,将得到吾100000000%的支持。
鷹月殿子 - 2009/10/18 2:57:00
原帖由 臭男生 于 2009-10-18 2:55:00 发表
顶楼上的,楼上说的非常在理,我留着面子没说的话,楼上都替我说了,楼上作为本代贝啊朵丽切,将得到吾100000000%的支持。


頂錯了,咱插樓了,不好意思啊。
你給咱留吃的了沒?
餓了,想吃完睡覺

ps,別跟說,留的是面子啊,面子不好吃,咱不要。
臭男生 - 2009/10/18 3:14:00
原帖由 鷹月殿子 于 2009-10-18 2:57:00 发表
原帖由 臭男生 于 2009-10-18 2:55:00 发表
顶楼上的,楼上说的非常在理,我留着面子没说的话,楼上都替我说了,楼上作为本代贝啊朵丽切,将得到吾100000000%的支持。


頂錯了,咱插樓了,不好意思啊。
你給咱留吃的了沒?
餓了,想吃完睡覺

ps,別跟說,留的是面子啊,面子不好吃,咱不要。


放心吧,留的不是面子,留得是寂寞。。。
Prz - 2009/10/18 3:15:00
这贴是MJ大曝光贴么... Prz...

你们还是给大家留点悬念好吧...
鷹月殿子 - 2009/10/18 3:20:00
原帖由 Prz 于 2009-10-18 3:15:00 发表
这贴是MJ大曝光贴么... Prz...

你们还是给大家留点悬念好吧...


其實早就沒懸念了吧……


唉,怪不得那么寂寞,大家都吃的寂寞啊。還是餓著睡覺吧。
laputachen - 2009/10/18 3:30:00
什么样的人该流放,这个早已明确了,该流放的人,版主就应该流放。流放一般由本区版主或超版操作,但如果有明显违规而被忽视掉的人,其他版主跨区流放也是可以的。楼主的马甲虽然让人不爽,但没有达到流放标准,sbod的流放操作是不对的。楼主还需要明确什么?非要给流放操作增加额外的程序吗?大操作影响是大,因此就不能信任版主,让他们去进行“大操作”前都要审核报批吗?还是楼主认为版主只是个小官,以至于“现在是个斑竹就能流放,实在太宽了点”?KeyFC录取版主的要求和严格楼主也清楚,我认为版主可能在某些论坛是个小官,但在KeyFC是可以被信任进行“大操作”的。


如果sbod以后继续滥用评分权限,会被撤销版主职务。但仅仅因为这次特殊的案例,就给流放操作增加额外的报批程序,实在是没有必要。

楼主以马甲的身份发帖,虽然自称放弃了管理组的身份和权利,但你也同时放弃了作为老人小圈子的优越感吗?楼主以马甲的身份,评分说sbod是在说废话,楼主此时自己是作为普通会员在说话吗?之前也有很多普通会员说话很讨厌,很让人不爽,我相信sbod也看到了,有的还回了帖,他也没有去流放。因此,我觉得这次的问题是个案,更多的是由楼主的老人优越感所引发的个案。我相信现在招进来的版主都是懂道理的,并不会对普通会员随意的流放。而楼主如果继续以“普通会员”的马甲身份来“调侃”,那结果就说不清楚了。
水羊 - 2009/10/18 3:41:00
其實先前在別處就有人說你是馬甲,馬甲的............
但sbod不常來,所以不知道你是馬甲
某天,他來到"" 我的KeyFC发帖准则""
自己考據你的身分,發現你是馬甲,很高興的向大家宣佈
你卻突如其來波他冷水.......造成他努力考據出來的成果被否認了........
那時他只知道你是馬甲,並不知道你先前就被人家自爆了
因此,他以為你故意諷刺他.........
加上他考據的由來,只是從你的回覆去看的,而你的回覆多半真的都是水帖
他也知道是你是一個馬甲,並不是真身,不知道真身,以為是某個無理會員的馬甲來這裡灌水放肆,所以就封你的馬甲
然後,你就提出申請,並現出真身,sbod才知道自己犯錯了............

然後.........sbod今晚也沒再出現.........我相信他現在正在哭泣難過後悔........

sbod以為封了一個廣告君 或 之前流放土豆的馬甲,他萬萬沒想過是你阿...........

公主,求求你原諒sbod吧.......我想他今晚很不好受,sbod也是,出來說句「對不起」吧..........
求求你們不要在互相傷害了........
鷹月殿子 - 2009/10/18 10:07:00

咱到底哪里生气了?这点小事犯得着生气么?

不过米陈要说到优越感这就扯不清了,啥叫优越感来着?老人就不是普通会员么?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就是早来几年,多认识几个人而已,其他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版主可以有版务管理之外的个人行为,老人就只能在边上喝喝凉茶么?咱没有,也不会拿老人的身份出来压人,但总不至于咱要说句话都得思前想后和和气气谁都不得罪了才能发吧?老人本来就是普通会员,没有啥需要特别对待的。该说说,该封封。要是你觉得这个操作是没问题的,咱也不会多说。但在得出结论之前,咱的嘴就是咱的,不管老人新人小人。
Star_Evil - 2009/10/18 11:27:00
=W=
话说马甲这个东西真是害人不浅...
在哪个论坛都一样...
都不知道因为马甲引发出多少黑历史了...
(叹气...)
Leaves - 2009/10/18 14:00:00
借贴说一下,咱的手机无法发主题= =
今天想上咱的“土豆星闲人闲人四号”作为四号欢迎殿子常住土豆星并继续求交往的,却无法登陆,显示用户不存在…
鷹月殿子 - 2009/10/18 14:07:00
用户查询里是有的,估计是你手机的啥编码的影响?
laputachen - 2009/10/18 22:19:00
说话和气点,积点口德,是基本的道理。楼主固然可以不考虑是不是得罪了人,但熟人调侃没事,跟不那么熟的人调侃,sbod搜出几个马甲的迹象,你就去说这说的是废话,这不久被你优越了吗。至于要不要采取措施要不要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就跟要不要采取措施保证版主不会心情不好把整个区的帖子删光一样,这种事没法保证,发生了再处理。楼主说话一向这脾气,某天把不适应楼主说话味道的人给调侃火了,也很正常。至于楼主要的结论,土卫二那贴我都说得很清楚了。楼主就继续悲壮的做亡国的屈原吧。
幻夜空 - 2009/10/18 23:55:00
诶、那个……?
要不要加个“如果版主私自跨区扣了认为是版务操作的分数,作为越权惩罚要从自身扣除相同的分数”…?

上次偏心给姐姐发红包、结果被罚了~XDD
觉得这样做的话在扣分前起码会慎重些…吧…?

偶只是提建议的、只适合路过…楼上的炮火不要波及偶~><(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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