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小白提问]有关日本婚姻法的2个问题
以下引用小P猪在2006-2-8 8:14:52的发言: 也就是说,日本的表兄妹相当于中国的表兄妹的表兄妹?(我在说什么啊- -b |
— — 亲缘关系是一样的,日本的表兄妹也是妈妈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只是亲代计算方式和中国不同罢了。
顺便提一句,解放前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关于亲属婚姻的条款和日本现行民法典记载类似。当时部分地区(殖民地、日统区、解放区)的政策则各不相同。而近亲判定也类似。
再顺便提一句,更早一些,清法中结婚年龄是(虚岁)男十八、女十五(当然有过N次变化);但法定成人年龄则一度定在二十二(虚岁)— —
再再顺便提一句,解放后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正式修订完成之前,男女婚配年龄限制很混乱,各地方有男19女17、男20女18、男22女21、男18女16等N种— —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但七十年代计划生育已全面展开,各地区都自行规定了晚婚年龄,有的为男25岁、女23岁,上海等地要男子27岁、女25岁才能被批准结婚。1980年在修改婚姻法时对结婚年龄的分歧很大。考虑到全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最后定了男22岁、女20岁,少数民族地区除外(自治区自己有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