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p025 于 2008-3-25 11:45:00 发表 看来L君与我一直有一个观点上的分歧。 你认为语言的合法性是固定不动的,而我认为是流转变动的。事实上,碰到有争议的词的话,为什么不换一种方法说呢?你如果一直坚持那样用词,只是会招致更多人的误解而已。 另外,你所分析的心理状况,我觉得可能并不是事实。我感到,大多数人只是望文生义罢了,没有什么规避心理这么复杂的东西,而且你也说了,是“某些人”,那么,对这“某些人”以外的人,你这样做是否有些欠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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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自称KFC流通货币的这位同志,您咋还是没有弄清楚状况呢?这个跟啥语言的合法性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国家的权威字典可以规定puguang读作gaoguang,但读puguang的也没错。其次,关于伸手党的定义并没有什么权威的规定,一个术语的含义本身就是具有多义性的。在严谨的学术论文中,有严谨的学者会一开始就定义术语的概念,但是在一般的辩论中,通常不可能一开始就首先定义术语的含义的。况且当定义出现分歧时,已经在第一时间进行意义的解释了,某些人故意看不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