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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了一场车祸,看透了两种人心…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后面还发生了afterstory……见第四页

[ 25549 查看 / 79 回复 ]

回复 50# zero4 的帖子

其實,對於親人,看上去無私,實際上是不符合人性的。
那麼怎麼解釋對親人的呢?其實就是因為我們自己需要一個親人、一個依靠,並且絕不希望這個心靈的港灣消失掉,才這麼義無反顧地幹下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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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ava 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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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觉得大家已经该去看看一部日剧
欺诈游戏 Liar game
然后体味一下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
然后再就 民族差距 这个关键词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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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 zero4 的帖子

你根本不懂别人的意思。我来给你解释。

在日本捡到失物后交还失主,那些拾金不昧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失物价值10%的奖励,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拾金不昧者就可以永久保留其捡到的东西。 因为捡到东西并交还失主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所以就应该奖励。于是法律就规定了这样的好人必须得到奖励。也就是鼓励大家都拾金不昧。而不交还呢,那就是盗窃他人财物了。
在日本小学生捡到口香糖都会上交,甚至有人捡到132亿日元都会上交,因为能得到10%呀,13.2亿日元合法得到。而如果不交呢?盗窃132亿日元的罪名,一般人不敢承担吧。

在日本拾金不昧成风,不就是国家用制度保护了好人的利益,所以好人才这么多的吗?

中国的民间挖到文物上交以后,会得到多少奖励?所以很多人不爱上交不是吗?那么能怪那些不想上交的人吗?是我们的制度没有保护好这些上交文物的好人的利益,所以这样的好人才会变少。

回到你提出的问题,为什么出现那样的情况?别人的钱据为己有就是盗窃,上交有奖励,所以就没人据为己有,而如果这样对待他人尸体算作严重犯罪,而帮助性的打捞会得到国家奖励,那么还会这么做吗?如果犯了错误的人可以不被实质性的惩罚,而作了好事也没好处,那么坏事自然出现,好事自然变少,这都是奖罚不明之过。


制度上有利于做好事的人,好人会越来越多。而如果你把尸体绑在船上的行为也能界定为好人好事,那我不做评论。

自私和无私都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人是不自私的,任何人都做不到。这是人类的天性。
人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的亲人,至少其他人,那就要看能力了。
一个普通人能有多大的能量?这个国家多数人都是只能勉强吃饱而已。他们忙于工作和照顾家庭,甚至来讨论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的时间都没有。被骗一次就会损失甚至一年以上工资的情况下,能要求这些人在没有制度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下,拿自己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冒险做好事吗?

当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需要先看看钱包的时候,我们能要求他做什么?当一个人只能为孩子买点新衣服,而自己只能穿旧衣服的时候,我们又怎么能要求他们拿那点拮据的生活费去冒险?
最后编辑风色花 最后编辑于 2010-04-19 06:49:31
一个人挖一个坑不难,难的是挖一辈子的坑从不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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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风色花 的帖子

恩…顶了…其实我也不赞同民族差距这个词…每个民族都有其劣根性,中国部分人也许有自私的缺点,但日本人同样也有他们封建保守以及愚忠…所以每个民族都是一样的,不分优劣…共同点则是每个民族都是一个大家族…都是互相帮助、相亲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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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上所有人都是极端利己主义,其实世界反而进入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遗憾的是,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干的是损人不利己的傻事
连载中
AFTER CLANNAD AS
http://www.keyfc.net/bbs/showtopic-3535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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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不懂别人的意思。我来给你解释。

在日本捡到失物后交还失主,那些拾金不昧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失物价值10%的奖励,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拾金不昧者就可以永久保留其捡到的东西。 因为捡到东西并交还失主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所以就应该奖励。于是法律就规定了这样的好人必须得到奖励。也就是鼓励大家都拾金不昧。而不交还呢,那就是盗窃他人财物了。
在日本小学生捡到口香糖都会上交,甚至有人捡到132亿日
风色花 发表于 2010/4/19 6:48:00

一块口香糖的10%是什么?很好奇……

另外,请风同学不吝赐教,怎么才能有捡到132亿日元的好事 0v0? 事成之后我可以给你11%的回扣,不,15%的回扣。如何? (注:诚心/
最后编辑watashia 最后编辑于 2010-04-19 15:03:51
像喜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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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不懂别人的意思。我来给你解释。

在日本捡到失物后交还失主,那些拾金不昧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失物价值10%的奖励,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拾金不昧者就可以永久保留其捡到的东西。 因为捡到东西并交还失主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所以就应该奖励。于是法律就规定了这样的好人必须得到奖励。也就是鼓励大家都拾金不昧。而不交还呢,那就是盗窃他人财物了。
在日本小学生捡到口香糖都会上交,甚至有人捡到132亿日
风色花 发表于 2010/4/19 6:48:00

不好意思我就在日本不然还很真被你蒙住了。
我就奇怪我在日本呆了有些年月有这种好事我怎么就没想起来做善人这种职业在日本地铁里赚钱呢?!
随手翻了翻新遗失物法,很遗憾我没找到百分之十这个神奇的数字在哪里。
好吧,举两个实例——
实例1
去年从学长那搞来一台二手电视,顺带打个的送到家门口。我直接自己搬回楼里司机就走了,不过我包落在后座上,之后郁闷不已,那里面有十来万日元的现金。
一个小时后司机敲开了我家的门。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住几楼?他说这楼就你一家门牌上是中国人,我一家一家看过来的。
交给警察还能拿个2万日元呢你说是吧?找我家门干啥呢?
实例2
上个月天天去大阪,从新大阪做地铁到本町的时候一路看到我旁边的行李架上有个行李包没人理(日本地铁人的视线都是各种诡异的瞧着地缝,天花板,广告反正就是不正眼看人看包看钱看那啥啥啥)。到了本町想想这事还是我来吧,就把它交了本町站的工作人员。接踵而来的是确认丢失时间地点,外形判断一大堆破事,完了我还得签字。
时至今日我银行帐户都没多一个零,感情那包里装的都是卫生纸?就算那样也得撕一小片给我啊你说是不是?

改天我问问富饶的爸爸国同学看爸爸国是不是靠这个奖惩分明而让捡破烂这个行业风靡美利坚大陆。

“为什么出现那样的情况?别人的钱据为己有就是盗窃,上交有奖励,所以就没人据为己有,而如果这样对待他人尸体算作严重犯罪,而帮助性的打捞会得到国家奖励,那么还会这么做吗?如果犯了错误的人可以不被实质性的惩罚,而作了好事也没好处,那么坏事自然出现,好事自然变少,这都是奖罚不明之过。”
恩,看来你是世界观里的确只有法律约束,道德约束浮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然,即便制度无无敌的美利坚爸爸国,那法律也不至于鸡毛蒜皮到捡个口香糖还要奖励个锡纸。
况且爸爸国还是案例型法律,很多时候是靠着陪审团大妈大娘的眼泪拍脑袋下的决定。
大妈大娘的眼泪那可不是什么奖惩分明逻辑森严的玩艺。
题外:找小三儿这个东西在爸爸国在中国都不算重婚罪。按照风同学逻辑,理应增设忠贞奖一年两块钱(当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大概是这个数目),顺带让找小三儿的统统去势,这样世界到处都飘扬着忠贞的爱情故事了。
克林顿爷爷你颤抖了灭?

“人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的亲人,至少其他人,那就要看能力了。
一个普通人能有多大的能量?这个国家多数人都是只能勉强吃饱而已。他们忙于工作和照顾家庭,甚至来讨论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的时间都没有。被骗一次就会损失甚至一年以上工资的情况下,能要求这些人在没有制度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下,拿自己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冒险做好事吗?

当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需要先看看钱包的时候,我们能要求他做什么?当一个人只能为孩子买点新衣服,而自己只能穿旧衣服的时候,我们又怎么能要求他们拿那点拮据的生活费去冒险?”

很遗憾,你说的这些朴实的人们你建不建制度他都会去做好事。
没人要求强迫他们那么做,如果有你需要考虑一下你是不是有点被害妄想。
一如49年收养日本遗孤的东北老百姓一样。
一样的家徒四壁,一样的丧失亲人。
“但是看到有个娃在哭,我就必须把他捡回来,不然他得饿死。”
我不知道当年是不是有人拿枪顶着他们让他们收养的,不过我估计当年的开拓团逃命还来不及哪还有时间搞这种闲情逸致。
另外不要拿贫穷侮辱他们的善心,他们的善意那是远远超于他们的经济水准的。
人总有困难和更困难的差别,当然我估计你大概是看不到的。
当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大家都没饭吃还有人给街坊匀几勺油的呢?
老话说的好:我是穷,但那还有缺胳膊少腿的呢?

这个跟制度有一毛钱的关系么?

总结:没错,保护善人的制度是必要的。
但是没有制度不行善这是搞笑的。
制度只是让行善更美好。
但是行善这个行业打人从树上下来就有,老行当了。
至于制度,恩,让我们一起来庆祝美国爸爸光辉的走向400大寿吧。
以上
最后编辑zero4 最后编辑于 2010-04-19 15:14:00
1

评分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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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立獎勵善意行為的法律,確實能鼓勵人多做善行,但實際用處有多大,就有很多因素影響著。
    在香港,拾遺不報可判偷竊,但要証明當事人沒有採取任何合理的處理,例如尋找失主或交警察。
    如果交警察,在一定時間後沒人認領的話,拾到失物的事主便有權取得失物。

    以個人經驗來說,大部分香港人都是不知道「拾遺不報可判偷竊」這種法律。
    就這條法律而言,執法也十分困難,需要証明拾遺者意圖把失物據為己有,因此阻嚇作用有限。
    而失主本身也不太可能行使這條法例,除非他知道是誰拾到,而失物的價值超過打官司的成本。
    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交警察而沒人認領會退給自己」,事實上卻很少人會這樣做。
    因此,最重要的還是教育和自制能力,尤其是面對這些小私小利,法律的影響力是有限的。

    即使是謀殺罪(故意殺人),在內地最嚴重是可判死刑,香港則是終生監禁。
    誰都知道後果的嚴重性,但若然自制不了的話,便會變得不顧後果起來。
    因此每年依然會有相當數量的人會犯此罪行,即使判得再重也無補於事。

    生活條件和貧富程度,對人自私與否的確構成影響,但我不認同貧者多貪的一般論。
    相反,我認為貪的人,不會因為富有了便變得沒那麼貪,拾遺依舊會不報。
    而有同理心的人,即使自己身處貧窮,也比較能夠抵抗財物的誘惑,而選擇尋找失主。
    最后编辑kameu03 最后编辑于 2010-04-19 1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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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6# watashia 的帖子

    那是黑社会交接钱时扔在垃圾桶里的,结果被人捡到以为是失物上交了…………
    一个人挖一个坑不难,难的是挖一辈子的坑从不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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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黑社会交接钱时扔在垃圾桶里的,结果被人捡到以为是失物上交了…………
    风色花 发表于 2010/4/20 0:24:00

    这黑社会比较强悍 _,拿132亿日元现金交易,还扔垃圾桶 =v=
    莫非是丐帮九袋弟子?13万2千张万元钞票 _,
    像喜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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